行政诉讼法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行政诉讼法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是怎样的?
1、《行政诉讼法》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具体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2、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提出需要有公告的诉前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二、环境行政诉讼的特点
(1)环境行政诉讼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原告,以环境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的诉讼。环境行政诉讼是在环境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一样,其原告都是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被告则是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的环境行政主体。
(2)环境行政诉讼由环境行政争议引发。环境行政争议是指环境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环境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争议双方是环境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争议针对的是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争议的核心在于确认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环境行政争议是启动环境行政诉讼的诱因和环境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内容。
(3)环境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争议案件的核心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对行为的事实认定以及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4)环境行政诉讼的被告范围广泛。由于环境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环境行政诉讼的被告范围也较广泛,包括负有环境保护和资源、生态保护职责的机关。例如,环保、海洋、港务、渔政渔港、交通、水利、铁道、民航、土地、农业、林业、矿产管理机关等。
如果检察院不是环境***案件的行政相对人,那么检察院可以在收集证明负有环境保护和资源、生态保护职责的机关,实施的行为已经导致不特定多数公民、以及社会的环境利益受损的证据之后,可以提出环境的行政公益诉讼。
TAGS: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关阅读
-
科创板上市条件五条标准?
科创板是中国***设立的一种新型股票交易板块,旨在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便捷、更灵活的融资渠道。而要在科创板上市,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科创...
2024-12-25 860 -
节假日银行上班吗?银行营业时间?
一般节假日银行不营业。不过,不同银行节假日期间的安排不同,即使是同一银行,不同网点营业安排也会有所不同,一些中小银行可能是全年无休。例如民生银行上班时间:周一至...
2024-12-25 819 -
社保需要交多少年才可以领养老金?
15周年,实际上目前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是达到15周年,无论是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它的最低缴费年限,都是15周年。不过满足最低缴费时...
2024-12-25 621 -
养老保险怎么查询缴费情况?
想要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可以使用支付宝平台:1、点击“市民中心”在进入支付宝首页之后,选择“市民中心”板块,如果首页没有显示该功能的,参保人可以选择在搜索...
2024-12-25 668 -
靠前靠谱网贷平台排名来了,全都可以大额借款
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除了要考虑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之外,放款机构的资质和正规性也是要考虑的。毕竟如果贷款利率过高,或者平台随时有倒闭风险,对于借款人来说可不是一个...
2024-12-25 527